个人所得税(工资薪金)税率表
工资薪金个税按年度累计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,「速算扣除数」用于简化计算。应纳税所得额 = 年收入 − 60000 起征点 − 五险一金 − 专项附加扣除。
| 级数(年度累计应纳税所得额) | 税率 | 速算扣除数(元) |
|---|---|---|
| 不超过36,000 元的部分 | 3% | 0 |
| 超过36,000 元的部分 | 10% | 2,520 |
| 超过144,000 元的部分 | 20% | 16,920 |
| 超过300,000 元的部分 | 25% | 31,920 |
| 超过420,000 元的部分 | 30% | 52,920 |
| 超过660,000 元的部分 | 35% | 85,920 |
| 超过960,000 元的部分 | 45% | 181,920 |
为什么每月扣的税不一样
现行工资薪金个税采用累计预扣预缴法:每月用「年初至今累计收入 − 累计扣除项」查出累计应缴税额,再减去前面月份已经交过的,得出当月应扣。所以随着累计收入跨过 3.6 万、14.4 万等税率级距,后几个月税率会「跳档」,出现年初扣得少、年中后扣得多的现象,但全年总额是准确的。上面的月明细就是按这个规则逐月算出来的。
专项附加扣除(七项)
-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:每个孩子 2000 元/月
- 子女教育:每个孩子 2000 元/月
- 继续教育:学历教育 400 元/月,或职业资格 3600 元/年
- 大病医疗:年度自付超过 1.5 万的部分,限额 8 万元内据实扣除
- 住房贷款利息:1000 元/月
- 住房租金:按城市规模 1500 / 1100 / 800 元/月
- 赡养老人:独生子女 3000 元/月,非独生子女分摊(每人不超 1500 元/月)